公寓新嘗試 微調惠長者
備受關注的長者公寓使用費、計分細則等訊息昨日公佈。不少長者和社團人士認為使用費偏高。政府重申使用費考慮須與市場掛鈎,藉此推動整個項目的市場運作,減低相關政策負擔和對樓市的影響。
長者公寓使用費按單位所屬區域及樓層訂定,每月介乎五千四百多元至六千六百多元,首次簽訂協議生效期內八折收費。評分準則有基本分及加分項,滿足申請要件可獲基本分,加分項包括申請人居於唐樓、共居情況、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年期、居澳時間等。
對於長者公寓使用費,不少人與現時私樓租金、社保養老金水平作比較,認為定價較高,不劃算,恐影響政策施行。長者公寓的原意,是面向獨居唐樓、上落樓梯有困難,且沒有較大的經濟問題的長者。其後,擴大了合資格人群,有居家自理能力的長者也被列入申請範圍。從政策屬性而言,長者公寓是人口老化、社區老化的產物,是養老服務的新嘗試,並非社會福利。這從長者公寓被定位為五階梯房策之一亦見端倪。長者公寓的出台、申請條件、定價水平,有需要從初衷出發,平衡整體。
長者公寓除了住屋,還有相應支援和服務,如裙樓設置餐廳、推出送餐服務,有會所和運動休閒設施等。冀讓有能力、有需要的長者選擇入住,能靠自己能力,方便落樓,增加出行頻率,與社區保持連繫,與家人接觸。使用費多與少,料“老友記”心水更清,包括關注配套服務是否適切,如公寓能否提供醫療及健康管理服務,讓他們恆常使用,方便日常看病及監察身體健康;長者公寓是否引入智慧管理,讓長者生活得更安全和便捷。
本澳已步入老齡化社會,預計二○四一年長者約佔總人口的四分之一。可以預期,政府在長者、醫療及社福投放資源上有增無減,發展樂齡服務與銀髮產業是未來趨勢,也讓市場驗證社會和長者的接受程度。政府也可藉首次申請更好了解長者看法和接受程度,調整政策或折扣;對於有意放售或出租自身物業的長者,考慮相應協助和支援。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