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揭停牌駕駛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涉嫌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上周六被查車的治安警揭發拘捕並起訴。
被捕本地男司機四十餘歲,其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二條“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第一款,結合《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違令”罪第二款,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上周六上午,治安警在美副將大馬路附近查車。期間,發現上述男司機未能出示有效駕駛執照。經調查,警員發現該男子正處於禁止駕駛狀態,由於有人涉嫌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將其拘捕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