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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港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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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換店涉洗錢六億四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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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三百九萬元走私冒牌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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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期: 2025年5月5日星期一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10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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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換店涉洗錢六億四人被捕



香港海關搗破一家找換店涉洗黑錢 六億港元(中通社)

    操控銀行帳戶處理千八交易

    找換店涉洗錢六億四人被捕

    【本報消息】據港媒報道:香港海關本月四日至昨日採取代號“火花”執法行動,成功搗破一家涉嫌清洗黑錢的找換店,涉案金額約六億元,並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卅四歲至卅九歲,包括找換店擁有人、合規主任及職員等。

    海關人員早前根據情報鎖定該家處理大額可疑匯款交易的找換店,經過多月深入調查,發現該找換店合規主任透過成立一家空殼公司及銀行戶口處理來歷不明款項。自二○二一年起,該找換店合規主任在本地多家銀行開設共十二個帳戶,合共處理逾一千八百宗可疑交易,涉案金額約六億元。

    經進一步調查,海關相信涉案帳戶受到該找換店操控,遂展開行動,突擊搜查四個住宅單位及兩個商業地舖,檢走多部電腦、手提電話、公司文件及銀行帳戶文件等,並拘捕該四名涉案人士,涉嫌協助處理帳戶內的懷疑犯罪得益。

    案件仍在調查中,四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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