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就業經濟居所子女照顧等支援措施
婦聯倡加強幫扶家暴受害者
【本報消息】《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七周年。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表示,法律生效至今發揮警惕作用,並在政府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氛圍。認為後續要加強總結法律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及個案分析,持續優化“事先預防、事中干預、事後救濟”各個環節,例如在經濟、居住等方面提供更大幫扶,以及完善的家庭教育與家事調解制度等措施,讓受虐婦女及其家庭、子女更好走出陰霾;施暴者能悔過及糾正行為,盡快回歸正常生活,重建和諧美好家園。
黃潔貞引述社工局最新數據表示,今年上半年接收懷疑家暴個案共十八宗,總體有下降趨勢;保安司的家庭暴力案件數據在今年上半年初步立案則有七十一宗,經調查後最終確認八宗為家庭暴力罪。她指出,現時不同公共部門對家暴個案的定義、統計上各有差異;過去也有求助者反映“家暴法”的強制措施門檻較高,未能制止施暴者的滋擾行為等情況。
因此,政府與民間社團在經過多年合作,以及當局通報、立案、調查與跟進經驗的累積後,認為已具條件研究進一步優化法律與跨部門協調工作,後續可透過編制全面的審視報告,系統性檢視法律的執行情況,因應不同家暴行為提供精準保護和懲處,為受影響家庭權益提供更大保障。
婦聯勵苑長期為受虐婦女及兒童提供庇護服務,在總結庇護服務使用者的經驗中,經濟、居住、婚姻及撫養法律等問題是受虐婦女最常面臨的未來生活難題;同時,部分家暴個案中受虐婦女由於過去屬全職家庭照顧者,施虐者的“經濟控制”成為難以下定決心舉報的原因。認為現時在政府與民間機構合作下,在發現受虐個案後都能提供及時的支援服務,也取得良好成效,但部分措施屬於臨時或中短期性質,受虐婦女要逐步回復和諧及穩定的家庭生活,需要更長期的幫扶計劃。期望當局未來能續優化有關受虐婦女就業、經濟支援、穩定居住環境、子女照顧等方面的協助,助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加強推廣家事調解
此外,部分家暴個案的出現,是由一般家庭糾紛或生活瑣事無法協調、長期累積所致。現時社會環境轉變,家庭因經濟、生活、工作或家庭照顧壓力等原因,以及對婚姻、養育子女觀念的不同而加劇矛盾,認為政府應盡早完善並加強推廣“家事調解”制度;同時透過全方位推動家庭教育工作,建立正確婚戀、養育及家庭觀念,避免家庭糾紛演變成家暴行為;並為施暴者作針對性的輔導及調解,及時糾正偏差行為,降低家庭問題惡化機率,為構建和諧家庭提供多點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