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和實用
三個階段:原始人不再蹲下來,坐到一段斷木上幹活,比較不易困倦;他把斷木的樹皮剝掉,不使粗糙樹皮磨擦皮膚,坐得更舒適;美化樹身,在上面刻上簡單的圖案。我問學生他們認為藝術在哪一階段開始,大多數回答:最後階段,在樹身刻上圖案開始。理由?因為在前兩階段所做的有實際的功用:不易困倦、更舒適;而美化,雖然並非一無是處,但卻只是有之固佳,缺亦無妨,符合一般人對藝術的看法。藝術求美,但美是甚麼?有甚麼實用價值?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回答另一個問題:實用是甚麼意思?
有人說:實用就是滿足基本的需要。就此看來,藝術可以說不實用。衣基本是為了禦寒,食基本是為了充飢,禦寒和充飢是衣食的實用價值。用獸皮,樹葉裹身,已經能夠保暖;動物的肉、內臟、皮骨,植物的根、莖、葉,不需任何烹調料理,吞進肚裏便都可以充飢。以前的原始人,今日的禽獸,便是這樣生活的。所以今日我們衣服的剪裁、顏色;食物的味道、生熟……等等,都和藝術一樣,沒有實用價值。倘使我們的祖宗都只顧實用,沒有藝術的意識、慾望,今日我們也許仍然茹毛飲血,穴居野處,過猿猴禽獸一般的生活。
人的基本需要往往因為超實用,也可以說藝術的要求,不斷地變,不斷地提升。語云“衣食足然後知榮辱”,以前的基本要求只是衣食足,這個基本要求滿足了,榮辱慢慢便也變成基本要求之一了,而且往往還比衣食足更受重視。“士可殺,不可辱”,所以有不食嗟來之食,不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這是禽獸所沒有的,因為只有人才有超實用的,也就是藝術的要求,這種不只求實用的藝術精神是人類進步的主要動力,是人和禽獸最重要的分別。
陳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