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公寓資訊讓長者早籌謀
興建得如火如荼的長者公寓再有新進展。政府昨公佈使用及管理規章,有居家自理能力的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可於十一月六日起申請,最快明年第四季安排入住。長者公寓作為房屋五階梯之一,備受“老友記”熱切期盼,惟居住費用、具體計分標準等關鍵訊息尚待釋出。
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本澳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已上升至逾一成三。澳門社會加快老齡化,但很多長者居住環境不佳,出行困難,面向他們的配套設施服務不足,凸顯長者公寓的重要性。
政府早前估算,居於唐樓自置物業的獨居長者或年長夫婦,對長者公寓的潛在需求有六千五百人。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宣佈推出長者公寓初期,主要定位面向居於唐樓且持有物業的長者。這次政府釋出的訊息,擴大了合資格人群,有居家自理能力的長者也被列入申請範圍,門檻放寬。當局不諱言,現階段難以估算合資格人數。這次長者公寓共提供一千八百一十五個住宅單位,預期僧多粥少。再者,公寓每一單位使用人數上限為兩人,若要申請與配偶共用,必須限定為年滿六十歲但未滿六十五歲澳門居民。這令年紀差距大的夫妻無法一同入住,有關要求似乎過嚴,未有深入考慮社會整體需求。
長者公寓籌備已久,相信各項工作部署、細節內容都已塵埃落定。離申請期亦祇有約個半月,部分重點內容卻沒有同步公佈,未知當局是否想先看社會反應,再作微調。此番“擠牙膏式”公佈資訊,長者收到好消息,卻知啲唔知啲,難免心大心細,躊躇不已。
就澳門養老服務而言,長者公寓無疑是新嘗試。作為改善長者生活的先導計劃,當局宜盡快公佈詳細訊息,釋除長者疑慮。日後亦應基於實際申請情況,定期檢討改進准入制度,兼顧資源的公平、透明及妥善運用,以關顧不同長者群體的特有需求。
現時居住在不同區份的長者多希望原區安老。隨着年紀漸長,對具備完善生活配套的長者公寓需求將越來越大。倘是次申請求過於供,當局後續宜宏觀佈局,並考慮善用各區閒置地,增加供應量。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