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制裁兩對台售武美軍工企業
【香港中通社十五日電】中國官方十五日宣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決定對兩家參與對台售武的美國軍工企業實施制裁。
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公布上述兩家企業名單:美國洛克希德 · 馬丁公司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分公司,作為主承包商直接參與八月廿四日美售台武器;諾斯羅普 · 格魯曼公司,多次參與美售台武器。
毛寧指出,美國政府不顧中方堅決反對,執意向中國台灣地區提供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在武裝台灣的錯誤、危險道路上越走越遠。
毛寧強調,中國政府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決心堅定不移。我們敦促美方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售台武器,停止美台軍事勾連,停止武裝台灣,否則必將遭到中方堅決有力回擊。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今年八月廿三日稱,美國務院已批准向台灣出售F-16戰機紅外搜索和追蹤系統及其他裝備,價值約五億美元。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八月廿四日對此表示,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危害台海和平穩定,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中方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他強調,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