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 筆
買筆是一種念想,即使現在用電腦用手機都是以鍵盤打字,一星期也不需要兩回手寫,還是要買筆,放在枱頭也高興、收在包裡也高興。
早幾年生日,摯友送我一管派克。為了實用些,她沒有買墨水筆,選了原子筆。圓潤的筆身上刻了宇宙星辰的圖案,午夜藍深邃瑰麗、銀灰低調淡雅,徹底滿足我的虛榮心。我天天帶在身上,但在電子政務普及下,連簽名筆也少了用武之地。
我自己也喜歡送筆。曾經在離別時向分外尊敬的老師和上司送鋼筆,雖然小巧,遞出去的時候卻像把心頭的一塊肉也奉上。
其實我並沒有深入鑽研各種鋼筆品牌,認識派克,因為父親有一管派克原子筆。那是他當上酒樓經理時,老闆送他的賀禮。至今廿多年了,早已不用穿西裝夾鋼筆,他也還在用。記得數年前我的結婚喜帖,他自告奮勇寫信封。久未提筆的他,拿着派克把所有名字都練習一遍,這才拿起毛筆蘸墨。我還年幼時,爸爸常在年末歲晚捧回紅紙,深夜攤滿整張飯桌,默默寫春聯,還有各款新春菜單。彼時不懂得想,為甚麼爸爸不給自己的家也寫春聯,只曉得讚嘆,爸爸的字好漂亮。而他,他說我——這麼一個大姑娘,甚麼都挺好,就是那手字欠缺些。
最近家裡添了巨量的育嬰用品,為騰出書櫃的空間放兒童繪本,我給自己買了電子閱讀器。沒有一絲遲疑,便選取閱讀器和觸控筆的購買組合。事實上,買平板電腦時也選了加購觸控筆。明明用指尖就能操作,偏偏喜歡添一根筆,即使是電子的。搞笑的是,我完全不習慣用電子書寫筆記,那根筆只用來點選屏幕的翻頁鍵。然後我會放下電子筆,另外拿起中華牌鉛筆,在草稿紙上寫筆記。沙沙的寫字聲在午後的客廳迴盪,彷彿要一直寫下去,才不枉右手中指的那厚厚老繭。
安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