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逃稅
八月卅一日,娛樂圈再曝大瓜,知名女演員宋祖兒被曝偷稅漏稅,前員工實名舉報其偷稅漏稅四千五百萬,掀起軒然大波。
據相關媒體報道,宋祖兒被指多次以拆分合同和私人帳戶收款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還少繳營業稅和附加稅。另有資訊稱,其“惡意註銷”三家個體工商戶,目的也是逃稅。
針對實名舉報一事,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客服表示,後續會開展稅務稽查,相關資訊會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公佈。
八月卅一日晚間,網友發現多家衛視微博主頁已刪除宋祖兒相關內容,其中包括安徽衛視、北京衛視、浙江衛視以及湖南衛視官博,均已下架關於宋祖兒所有的視頻以及資訊。
眾所皆知,按時、按量繳稅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和責任。
近年來,明星等高收入群體偷稅的行為似乎比比皆是、屢禁不止。從范冰冰、鄭爽、鄧倫、袁冰妍,再到近日被曝光的新生代小花宋祖兒,明星偷稅的現象早已司空見慣。明星逃稅,損害的不僅是國家稅收,還有中國的法治秩序。
高知名度、高收入群體,其團隊或個人“處心積慮”偷逃稅款,對普通納稅人產生“不良攀比”的效應,從而影響納稅積極性以及遵紀守法主動性。
作為公眾人物,明星更應珍惜社會公眾賦予的“流量”,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把該繳的稅交了,把公民的納稅義務切切實實履行到位,做好正能量的帶動者和遵紀守法、積極為國家作貢獻的榜樣。
千 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