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夫婦二審脫罪仍禁出境
【香港中通社六日電】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龔青苦等多年終於洗脫“間諜”罪名後,夫婦二人遭控洗錢罪今日也獲台灣“高等法院”無罪判決。儘管“間諜”、洗錢罪名均獲無罪判決,向心夫婦繼續被法院以“有逃亡可能”為由,延長限制出境八個月,短時間之內無法歸鄉。
烏龍爆料限制出境
一名自稱“大陸間諜”的男子王立強二○一九年在澳大利亞向當地媒體爆料稱,自己被向心夫婦名下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吸收,以間諜身份到台灣發展網軍組織,通過對台灣當局進行攻擊以影響大選。
該“烏龍爆料”發生時,向心夫婦正好身處台灣,遂在二○一九年十一月廿四日離鏡前被檢察機關以違反台灣“安全法”列為被告,從此遭當局限制出境。
經過連番調查,台灣檢察機構未發現向心夫婦涉嫌“間諜”罪名的相關證據,轉而又以洗錢罪名起訴向心夫婦,過程中仍舊沒有發現有效證據,四年內連續上演法院判處無罪、檢察機關上訴的循環。
兩項罪名獲判無罪
八月十七日,台灣高等檢察署認定,因證據不足,不再就“間諜”罪名起訴向心夫婦。今日,台高等法院就向心夫婦洗錢罪,二審作出無罪判決。無論是“間諜”,還是“洗錢犯”,向心夫婦所涉的罪名均經不起事實的檢驗。
針對台灣地區檢察機關的連番起訴,向心曾表示,“我並非台灣的敵人,卻被送上法庭演戲,檢方的起訴錯誤超過一百個”,龔青也在法庭喊冤,“我只是家庭主婦,從來不會參與經營公司,更不會洗錢”。
綠為選舉政治操弄
實際上,民進黨當局以“間諜”、“安全”等關鍵詞創造政治性案件,並非只有向心夫婦案。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等五人曾被指控在台灣發展組織、違反台灣“安全法”,最終獲判無罪;前民代羅志明涉“間諜”罪也因缺乏證據,獲無罪判決。
雖然最終成功洗脫罪名,向心夫婦已被迫在台灣逗留的時間記錄還將繼續刷新,為選舉利益操弄出政治性案件的鬧劇,也許還在台灣繼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