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地使用需研分家
隨着社區發展,無論精英抑或大眾體育對場地的需求越來越大。不同需要的使用者在現有場館分配共同使用,某程度上可說是令場地更供不應求。
本澳參與大眾體育者眾多,除跑步、健身等個人項目外,當中大部分項目其實對場地設施有特定需求。為合理使用,讓大眾體育及精英運動員集訓隊等分配時間共同使用場地,宜合理安排。不過由於兩方面需求越來越大,如何做好分配需要進一步研究。
部分體育場地屬於集訓隊訓練場,不過亦屬公共體育網。如果場地需用作舉辦比賽時,集訓隊亦需讓路,日常練習時間或多或少被壓縮。有足夠場地支援,才能進一步擴大參與大眾體育的基數。但若然無法取得平衡,而選擇犠牲精英競技體育,無疑是本末倒置。
精英競技體育取得好表現贏得佳績,實際亦能鼓勵更多人參與體育,是推動大眾體育發展的最好方法之一。無論是未來新城A區落成,抑或借力大灣區,相關人士有必要仔細研究如何做好場地分配,是否需要劃分集訓隊及大眾體育的專用場館,並行發展精英競技體育及大眾體育,以免兩頭唔到岸。
賈大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