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向餐飲業界講解控酒法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第六 / 二○二三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於十一月五日生效。為持續加強社會各界對《控酒法》的認識,衛生局較早前已舉辦了兩場面向零售業界及外送平台的專場講解會。近日衛生局繼續舉辦第三場講解會,為餐飲業界講解法例相關內容。講解會由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代主任柯慶建主持,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主任林松等作講解及回答提問,活動逾二十名業界代表出席。
衛生局代表在講解會中就《控酒法》中的名詞定義、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的限制、預防未成年人取得或飲用酒精飲料的措施、場所須張貼法定標誌、酒精飲料的標籤規範、以遠距離方式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應注意的事項、處罰制度等方面作出詳細解釋。
與會者分別關注餐飲業場所提供酒精飲料給未成年人的注意事項、酒精飲料餐牌上顯示警語的規定、酒店房間內迷你酒吧顯示警語的必要性、酒店外判餐飲場所如違法提供酒精飲料給未成年人的歸責問題、有關獨立包裝酒精飲料須標示酒精含量的規定,並關心供應商進貨時需留意酒精飲料是否已有標示或警語、處罰歸責及蒐證,以及對家長及青少年的宣傳教育等,並與衛生局代表深入交流和討論。
如欲了解有關內容,可瀏覽https://www.ssm.gov.mo/SSR/AlcoholControl/AlcoholControl.html# 查閱。倘公眾對有關法律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二八五五 · 六七八九,或電郵至:gpct@ssm.gov.mo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