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物
《幼學瓊林》說:“行年五十,當知四十九年之非。”試問誰人無錯?難得的是“當知四十九之非”。至於老者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即是說:六十歲應當受到鄉里的尊重,七十歲應當受到諸侯國的尊重,八十歲的老人應當受到朝廷上君主的尊重。此所謂敬老。
既然“八十杖於朝”,照理九十歲的長者更應受到尊重,報章的題目有“九旬翁”這一詞。翁,是襲文明國度的禮教而稱,一般指老年男子,是一種敬稱。陶潛《丙辰歲八月中於下潠田舍穫詩》:“遙謝荷蓧翁,聊得從君棲。”柳宗元《漁翁詩》:“漁翁夜傍西巖宿,曉汲清湘燃楚竹。”這“翁”都是對老人的敬稱。九十歲了,的確有資格當“翁”。正因為“資格”問題,上述那“翁”的資格被他的行為褫奪了。他在筷子基附近趁一名女子下車購物,伺機偷取車內的財物,事主發現失去一萬零九百澳門元現金,報案追查,竊賊正是報章稱的那個“翁”。
據“翁”供稱,竊得澳門元隨即帶到內地,兌換成九千八百一十元人民幣在內地消費。昔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叟,原作“叜”。《說文》:“老也。”雖非衊稱,亦不是敬稱,可以與“老頭子”相等。稱他為“老白賞”吧,老則老矣,但並不指年齡,正如“老鼠”並不老,老白賞是指遊手好閒、專替紈絝子弟找樂子的人,即所謂幫閒。
《侯鯖錄》:“真宗東封,訪天下隱者,得杞人楊朴能為詩,召對,自言不能。上問:‘臨行有人作詩送卿否?’朴言:‘獨臣妻有詩一云:更休落魄貪杯酒,亦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裡去,這回斷送老頭皮。’上大笑,放還山東。”“老頭皮”是老人的狎稱。
九十歲而盜竊,非人之所為。稱之為“老物”,宜乎?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