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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推廣仲裁法 助解滲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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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8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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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推廣仲裁法 助解滲漏水

夏 耘

    推廣仲裁法    助解滲漏水

    本澳不少樓宇年期已老,由於長期缺乏維修、設施殘舊,老態畢現。當中以滲漏水問題最凸顯,民眾深受困擾,影響居住環境、睦鄰關係。隨着《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下月生效,坊間冀能有效解決滲漏水“入屋難”、“檢測難”、“追討難”。

    一直以來,住戶每遇滲漏水,頭疼得很,求助無門。儘管可透過業主之間協商解決,達成維修共識。惟遇上不配合者,多番推搪,只好訴諸法律。根據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最新公佈,過去平均每年立案一千八百宗,今年以來立案攀升,一月至今高達一千三百宗,問題不容忽視。

    經過多年研擬,《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六月完成立法,九月一日正式生效。新法鼓勵業主之間協商解決問題,若業主拒絕合作,或懷疑引致滲漏水的樓宇或單位空置時,苦主可委託合資格的檢測機構或專業人士作滲漏水檢測報告,要求開門配合檢測並維修。若業主依舊不配合,可透過通訊或告示,並附有滲漏水檢測報告作為依據,啟動仲裁入屋檢測程序。

    高齡樓宇除因結構老化導致滲漏水,亦可能存在外牆隨時剝落、跌磚或跌窗等危險,如同社區“計時炸彈”。業主會應未雨綢繆,定期聘請專業人員驗樓及維護保養,及早解除危情。政府宜因應新法實施,進一步加強本地滲漏水檢測和維修等專業人員培訓,壯大專業團隊,穩定市場收費。

    遠親不如近鄰。樓宇出現滲漏水,你我有責,更可能影響大廈整體結構安全。左鄰右里,同一屋簷下,好應守望相助、和氣生財,設身處地,多為鄰居想一想。滲漏水成因複雜,有時天花漏水未必關樓上事,與其各執一詞,不如信任制度,交由專業人員檢測溯源、仲裁解決。涉事各方有商有量,勝過訴諸法律。

    仲裁制度生效在即,當局應全方位加強宣講普法,讓居民認知樓宇滲漏水的基本情況,認識處理程序、求助方向,增強理性維權意識。可選取成功個案向公眾講解,冀逐步化解樓宇滲漏水這“老大難”。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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