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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8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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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局管發兩類危險品進出口准照

    衛局管發兩類危險品進出口准照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為履行第一二/二○二二號《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對第6類及第7類危險品的監管職權,衛生局明日(廿三日)起增加發出下列貨品進口或出口准照:

    一、第7類危險品(放射性物質)的出口准照。

    二、第一一○/二○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表B(進口表)中B2組別的物品。該類物品為根據第一二/二○二二號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第三條第二款所指經公佈的危險品子分類和編碼當中屬於第6.1類危險品(有毒物質),但不包括表B(進口表)B1組別所已列明者。

    根據第一二/二○二二號《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的規定,第6.1類危險品(有毒物質)由衛生局和藥物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第一○七/二○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危險品子分類和編碼)的規定,第6.1類危險品(有毒物質)共有八百○七種,藥物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外貿易法》附表B(進口表)組別B1中列出者,衛生局則負責第一一○/二○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表B(進口表)中B2組別中列出者。有關詳情可到以下連結查閱:https://www.ssm.gov.mo/docs/file/p/28561/ch。

    衛生局提醒,因應第一二/二○二二號《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自本月廿三日起生效,上述須按准照制度進口或出口的危險品,准照有效期縮短為自發出之日起計二十天。

    此外,根據昨日公佈的第一三一/二○二三號行政長官批示,第6.2類危險品(感染性物質)共有一百○二項,均為極為危險的病原微生物或含有該等微生物的物品,該等貨品的進口實施申報單制度,申報單至少提前四十八小時提交海關。

    有關衛生局監管的危險品相關事務詳情,可瀏覽衛生局網頁(https://www.ssm.gov.mo)的主頁/服務/服務手續指南/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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