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資企制度十一月生效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律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六/二〇二三號法律《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自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該法律是一套專門適用於公共資本企業的法律制度,內容主要包括規範公共資本企業的設立、出資和轉讓、規範公共資本企業的經營和運作、規範公共資本企業機關成員的出任、引入企業營運績效評核制度、規範對公共資本企業的監督等。
第一七/二〇二三號法律《夾心房屋法律制度》,自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夾心房屋僅用於自住、訂定申請夾心房屋要件、訂定申請程序、訂定夾心房屋的轉讓、訂定處罰制度等。
技術規範建築職安
第三二/二〇二三號行政法規《建築業職業安全及健康技術規範》,自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該行政法規是補充訂定第二/二〇二三號法律《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所指的技術規範,當中訂定各個建築業職業安全及健康技術規範的具體規定,包括︰保護措施的技術規範、建築工地和工程地點的管理和設施的技術規範、機械和裝置的技術規範、工具和設備的技術規範、特定工作的技術規範。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