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規劃釋資訊助安居
今屆政府上任之初提出五個房屋階梯政策,包括社屋、經屋、夾屋、長者公寓及私樓,以解決不同經濟能力居民的住房需求。《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昨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但夾屋的供應數量、訂價及申請時間等重要資訊仍未明朗。到底夾屋能否如政府原意成爲居民向上流動的住屋“階梯”,抑或只是畫餅充飢?
夾心房屋定性為政府興建的私樓,顧名思義是回應“夾心階層”的置業需求。二○二○年十月開展《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翌年四月公佈諮詢總結報告;去年底,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八個月的時間過去,昨日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法案,明年四月一日生效。
“二五”規劃提出未來五年陸續興建約七千至一萬個夾屋單位,差不多同時推進的是目前偉龍馬路夾屋項目,共提供約四千個單位。至此,夾屋由法律草案公開諮詢、法制建設以至首個夾屋地段的斜坡整治,夾屋項目看似有序推進,亦為不少居民帶來置業的曙光。
政府曾表示把偉龍馬路公屋用地轉為夾屋,是考慮到有很多年輕人在金光大道工作。但“夾屋法”卻無列明面向人群,年輕人是否在評分標準佔優成疑。縱使夾屋未來可以恆常性申請,但若“夾心階層”、年輕人繼續“陪跑”,夾屋如何真正符合定位,尤其是回應“夾心階層”、青年人住房需求的初心?
再者,法案通過,並不代表夾屋具條件申請。目前偉龍馬路夾屋地段在上周才完成整個研究、論證和環評,短期才啟動包括基建的設計,政府更謂設計圖則、用料未知,談論售價實言之尚早。
售價未明,居民又如何評估自己能否負擔?政府表明夾屋要先開隊再訂價,但法案設有十六年禁售期、補價制度等限制,居民卻在揀樓前才知道價格,到頭來又要考慮“買唔買”,甚至“打退堂鼓”,廢時失事,更浪費公帑。特首“買樓唔係買棵菜”的金句言猶在耳,政府應加大居民對置業階梯的信心,考慮好居民的經濟承受能力,早日訂價,加快興建進度,明確夾屋整體部署,並及早釋出更多訊息,讓居民做好置業規劃。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