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燦認猥褻罪遭求刑一年
韓國偶像男團B.A.P出身的歌手金力燦,曾於一八年七月強制猥褻女性,被求刑十個月,但該案還在審理期間,又於去年四月又被踢爆另一起性騷擾案。昨日,金力燦身穿囚服再度站上法庭,遭到檢方加重求刑一年。
金力燦於案件二審時已被關進拘留所,昨日再度現身時,他身穿藍色囚服,透過律師發言,承認所有罪行。金力燦表示第二起性騷擾案,將分別支付一千萬韓元予兩位女子達成和解,希望法官網開一面。
金力燦的第一起在南陽州強制猥褻一名二十多歲女性的案件,被檢方認定有性侵嫌疑,一審求刑十個月,二審維持求刑十個月,並將他當庭拘留。如今案件邁入三審,金力燦昨日雖表示:“在拘留所矯正的時間反省了很多,對不起受害人。”盼望法官從輕發落,但檢方改向他求刑一年有期徒刑以及針對性犯罪者的三年就業限制。該案預計將於九月六日再次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