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員首續牌CPD學分可按比減
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取得學分可納今期
【本報消息】藥監局訊:藥物監督管理局前日舉辦首場《藥劑專業人員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講解會,向藥劑專業人員深入講解持續專業發展(CPD)、學分計算規定、計分準則、獲認可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以及常見問題等。藥物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國良、准照及稽查廳長鄭艷紅、准照處代處長劉嘉明出席。
及時更新專業知識
會上,吳國良表示,配合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實施,藥監局制訂《藥劑專業人員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自今年十月一日起,藥劑專業人員執業時,必須參與持續專業發展活動並取得相應學分,以保證及時更新專業知識。藥劑專業人員持續專業發展的規定有助提升本澳藥劑專業水平,有利本澳人才培養及儲備。勉勵藥劑專業人員除需要掌握專業知識及技能、熱心及稱職地依法從事職業,還需要不斷自我增值,吸收最新科學及專業知識,從整體上提升本澳藥劑師、中藥師及藥房技術助理的執業水平、專業性及認受性,為公眾提供更優質的藥劑專業服務,助力本澳大健康產業發展。
學分獲深合區認可
鄭艷紅向藥劑專業人員深入講解持續專業發展的規定、介紹有關學分的計算周期及學分要求。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包括外部活動、內部活動、出版物、網上學習及進修課程,每項活動有各自評核標準。並重點講解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規定生效後的過渡措施,包括在今年十月一日持有有效執照人員首次續期的學分要求將可按比例減少,以及自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起藥劑專業人員取得的學分可納入今期的持續教育學分。另外,本澳藥劑專業人員取得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學分也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可,可作為在深合區執業所要求的繼續教育學分。藥監局將聯同衛生局及醫療專業委員會等構建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平台,屆時培訓機構以及包括藥劑專業人員在內的醫療人員,可透過該系統申報學分及查詢已取得的學分。
在互動環節,參與者踴躍提問,分別就會上介紹的《藥劑專業人員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具體內容、學分計算規定、活動評核標準、獲認可的培訓課程等提問及發表意見,藥監局代表即場詳細解答及回應提問,與參與者深入交流。
第二場講解會今日舉行,兩場講解會同時以線上線下形式舉辦,共吸引約六百多名藥劑專業人員報名參加。
藥監局已在網頁設置藥劑專業人員持續專業發展專頁,並會持續更新相關資訊,有興趣居民可瀏覽專頁以獲得最新資訊。居民如有需要,也可致電八五九八 · 三五二二(辦公時間)或八五九八 · 三五○四(廿四小時電話錄音)與藥監局准照及稽查廳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