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颱風天的士附加費
每逢颱風,的士濫收車資及白牌車問題浮現,“泰利”襲澳期間亦不例外。有個別旅客向當局投訴指有的士司機濫收車資,網上亦有流傳照片,指有的士未按“咪錶”收費,遭乘客投訴,最終被警方罰款。
“新的士法”生效前,有的士司機在八號颱風期間向乘客索價千五元,無良惡行臭名遠播。不單只乘客權益得不到保障,更破壞澳門旅遊形象。新法於一九年六月生效後,的士亂象有所改善。
八號風球下,公共巴士、發財巴停駛,有的士司機選擇冒風營業,但供不應求。“泰利”期間,關閘廣場更是一的難求,不時有害群之馬“坐地起價”。但新法規定的士司機任何情況下都需按“咪錶”收費,收取附加費亦有相關規定,颱風並不是濫收車資的理由。
的士司機自行營運缺乏保障,即使發生交通意外,保險亦未必賠償。坊間對於的士在惡劣天氣下,額外多收一點車資持不同看法。政府應協調各方,通過科學數據、風險評估、保險成本等,商討是否需要統一制訂附加費標準,制訂一個業界、乘客等皆可接受的方案。當有法可依,相信有助遏止的士司機開天殺價。
蔓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