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申禁“港獨”歌周五開庭
【香港中通社十八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與“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
案件排期於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半開庭審理,由法官陳健強處理,預計審訊需時三小時。
禁制令發出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該歌曲。律政司把禁制令申請的傳訊令狀、臨時禁制令傳票及法庭命令上載於特區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網站後,截至六月二十一日收到一名市民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以及一個組織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身份參與法律程序。
據報,反對禁制令並提出抗辯的市民是前“支聯會”主席鄒幸彤;而香港記協早前發聲明稱已致函律政司索取文件,表明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
有關歌曲在二〇一九年“黑暴”期間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有關歌曲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而非正確的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對中國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