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升廳級改名防控煙酒辦
衛局多三處 內部增配十四人控酒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十一月十五日第八一/九九/M號法令》行政法規草案,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將升格為廳級單位,因增加控酒職能,改名為“防控煙酒辦公室”。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衛生局長羅奕龍昨日出席行政會新聞發佈會。張永春介紹稱,為配合澳門醫療服務發展的需要,以及第六/二○二三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和第一八/二○二○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實施,特區政府調整衛生局的組織及運作,制定該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將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升格為廳級單位,因增加控酒職能,改名為“防控煙酒辦公室”,負責研究和制訂防控煙酒措施、推動健康教育宣傳活動、監察法例遵守、跟進處罰程序等。
此外,增設“資訊系統研發處”及“維修處”,負責推動智慧醫療及大數據應用的發展,以及衛生局設施設備的保養及維修工作。
同時,增設“醫務活動牌照處”以取代“醫務活動牌照科”,推動私人醫療市場的多元化發展和完善監管措施。法規自今年十一月五日生效。
羅奕龍表示,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升格為廳級單位,改名為“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及控酒工作會由同一單位負責巡查及執法;增加控酒職能,人員配置將增加十四人負責控酒工作,均會由衛生局內部人員調配,不會新增招聘人員;因應控酒的特殊性,將加強巡查超市、便利店等場所。
《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將於十一月五日生效,羅奕龍稱,對實體及網上銷售均設相應限制,接下來幾個月會向業界和更多持份者溝通及解說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