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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廿八萬助十五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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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7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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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廿八萬助十五困戶

    公益金撥廿八萬助十五困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二十八萬六千元,助十五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鄭豪傑,男,四十九歲,居台山大明閣。因健康問題只能打散工維持生計,收入不穩,要交屋租,獨力照顧幼兒及年邁且患多種疾病的母親,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唐惠芳,女,六十四歲,居提督馬路啟基閣。沒有工作,靠殘疾津貼過活,要應付日常龐大開支,因病定期複診,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楊建霞,女,四十二歲,居氹仔華寶花園。丈夫患病需長期服藥和複診,她成為家庭唯一經濟支柱。三名子女中,兩人患有脊椎側彎和語言障礙,要定期接受治療,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謝千夫,男,五十二歲,居路環金峰南岸。因失聰及雙腳行動不便失業多年,要照顧患病幼子,每月需交屋租,積蓄有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五、申請人鄭淑貞,女,四十七歲,居草堆街天新大廈。丈夫早年家暴大兒子被判監禁,現時獨力撫養幼子,每月支出大,全職照顧而無法工作,生活壓力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六、申請人吳秋紅,女,五十九歲,居台山平民大廈。不良於行,定期到醫院複診,全無收入,需支付每月屋租及龐大生活開支,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七、申請人黃麗華,女,三十五歲,居樂富新邨。因職業關係,每月收入不穩,幼女患病,且要照顧年邁雙親,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吳美林,男,五十二歲,居南華新邨。太太因病已故,獨力撫養一女一子。之前要長期照顧患病太太,導致無法正常工作,收入不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八千元援助。

    九、申請人張裕華,女,五十二歲,居海濱花園。丈夫受疫情影響失業,自己收入有限,同住女兒患病,還要照顧就讀中學的兒子,一家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黃淑雲,女,六十六歲,居運順新邨。丈夫早年去世,同住母親亦因病離世,花去大筆殮葬費,女兒無業,一家靠其養老金及經濟援助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黃平原,男,七十二歲,居信達廣場。與太太同樣退休多年,他個人患上多種疾病,太太則因中風導致全身癱瘓,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許方紅,女,三十四歲,居東華新邨。工作關係收入不穩,並因產下雙胞胎女兒後,需照顧而無法工作,丈夫為內地人,未能長期在澳照顧,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五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何國堅,男,六十一歲,居廣福祥花園。與太太皆無業,積蓄有限,且太太患病,每月要交房租,開銷大,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陳美華,女,六十七歲,居新城市花園第七座。丈夫因病花去大筆醫療費,與子女失去聯絡,二老靠社保維持生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陳建麗,女,五十三歲,居望廈社屋。丈夫去世,花去大筆殮葬費。自己無業,且要照顧就讀中學的兒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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