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生態質量 優化居住環境
粵古樹名木納分級保護制度
《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本月一日起施行,將林地、生態公益林、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整合規定,形成一個綜合性地方性法規,謀劃推動形成森林保護發展的嚴密法規制度體系,將有利於推動全省森林生態質量持續提升和城鄉人居生態環境持續優化。條例明確古樹名木分級保護制度,規範禁止損害古樹名木及其生長環境行為。
古樹逾八萬四千株
廣東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陳俊光介紹,廣東是林業大省,截至去年底,森林面積達到一點四三億畝,約佔全省國土面積的百分之五十三;森林覆蓋率百分之五十三點〇三,全國排名第五;全省林業產業約佔全國的十分之一,已經連續十二年位居全國第一。
“條例”明確了實行佔用林地總量控制,確保本行政區域內的林地保有量不減少;明確了佔用林地限制性規定,建設項目限制使用生態區位重要和生態脆弱地區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單位面積蓄積量高的林地,限制經營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明確了嚴格實施林地用途管制,嚴格控制林地轉為非林地。
“條例”增設“古樹名木保護”專章。截至去年底,廣東現有古樹名木八萬四千三百九十株,其中樹齡五百年以上的古樹七百六十一株、名木八十株。廣東將古樹名木保護納入林長制督查考核範疇,將八點四萬多株古樹名木全部納入管護範圍,讓每棵古樹都有一個責任人。今年,廣東還將建設十七個古樹公園。
砍伐罰款五至十倍
“條例”明確了古樹名木的分級保護制度,對古樹名木的定義、認定及公佈作出規定;建立健全了古樹名木的各項保護制度,包括開展普查、建立檔案和數據庫並進行動態管理,設置保護標誌和保護設施、推進視頻監控保護,建立日常養護責任制,明確古樹名木保護範圍和相應保護措施,明確古樹名木遷移的法定條件和審批程序等。
此外,對古樹名木的合理利用和死亡處理等特殊情形作規範,對屬於農村傳統果、茶樹等經濟樹種的古樹名木的合理利用,古樹名木受到損害或者長勢衰弱、古樹名木死亡時的處理等作規定;規範了禁止損害古樹名木及其生長環境行為,對砍伐、擅自遷移等八類違法行為作了規定並新設了法律責任。如砍伐古樹名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處砍伐古樹名木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擅自遷移古樹名木的,處擅自遷移古樹名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