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黃河壺口瀑布“砌牆擋景”?
官方:「安全牆」已拆
【中新社西安二日電】今年“五一”期間,黃河壺口瀑布旅遊區(陝西側)因在其周邊公路建造“安全牆”而引發關注。彼時,陝西省宜川縣黃河壺口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稱,此舉有關安全問題。近日,有網傳視頻顯示,黃河壺口瀑布旅遊區(陝西側)沿線的圍牆被拆除。
二日,該旅遊區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由於之前考慮不周,黃河壺口瀑布旅遊區(陝西側)的“圍牆”確已被拆除。
壺口瀑布東瀕山西省臨汾市吉縣壺口鎮,西臨陝西省延安市宜川縣壺口鎮,為兩省共有旅遊景區。黃河奔流至此,河口收束狹如壺口,形成壯觀的瀑布群,因而得名壺口瀑布。
稱為出於安全考慮
為何建造“安全牆”?拆除“安全牆”又為哪般?
陝西省宜川縣黃河壺口風景名勝區管理局此前表示,陝西側延壺公路從壺口景區西側半山腰穿過,毗鄰壺口主景區的一段路面寬六米,為雙向兩車道,東側是與黃河河床形成十二米至十五米高差的懸崖,西側是易落石的斷崖。該路段未修“安全牆”前可遠眺壺口瀑布,但若遊客和車輛在該路段逗留可能面臨被落石砸傷的危險,還易阻礙交通,引發交通事故。對於當地官方的說法,網友似乎並不認可。不少網友認為,建造“安全牆”是為了防止路過的遊人觀看景觀,遊客因此只能購買價值百元(人民幣)左右的門票,來欣賞黃河壺口瀑布的景色。
無獨有偶,雲南迪慶梅里雪山、新疆賽里木湖、青海湖等景區近期也傳出有“圍擋”、“築牆”之舉,其理由也多與保障安全、保護環境有關。
陝西海普睿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蘇小剛接受採訪時表示,景區管理者修建圍牆,應該符合《風景名勝區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即風景名勝區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經批准的風景名勝區規劃,服從規劃管理。風景名勝區規劃未經批准的,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各類建設活動。
蘇小剛認為,目前根據各地的情況,景區管理部門修建圍牆的主要目的是獲取更大經濟效益,但前提是按照法規取得規劃審批手續,否則就涉嫌違法違規。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四條規定,旅遊業發展應當遵循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遊覽場所應當體現公益性質。因此,景區不能只追求經濟效益,更重要的是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
圍牆思維值得警惕
如今,“安全牆”已拆,但“圍牆擋景”所引發的關注仍在繼續。
“黃河壺口瀑布屬於自然資源,也是屬於全體公民共同的資源,‘築牆擋景’背後的‘圍牆思維’更值得警惕。”陝西省社科院專家王曉勇表示,旅遊行業的發展既要顧好眼前,也需長計遠慮,景區若陷入對“門票經濟”的依賴,長遠來看弊大於利、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