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約束貨物進出口須獲批准
駐守郵電局的海關人員近日先後查獲三宗涉嫌利用郵包從外國及香港偷運未經申報的貨物入境,檢獲注射劑、藥物和烈酒貨物,三名本地男女被起訴。在本澳,有不少貨物或動植物,均受到預先許可所約束,或受衛生檢疫或植物檢疫所約束,必須向行政當局申報,獲批准才能進出口;部分貨物更屬違禁品,如彈藥武器或毒品,一經查獲會被刑事檢控。
如欲進口任何醫藥產品,必須預先向藥物監督管理局申請准照;如入境旅客在其行李內攜帶合理數量供個人自用的藥劑產品或藥物,可獲豁免申請,但有關藥品非為麻醉類藥物與精神科藥物,否則須出示有效的醫生證明,且所攜帶的份量不得超過三十天的治療份量。現時,本澳有二類應課消費稅品,分別為酒類及煙草類,如欲進口上述貨物,必須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預先申請准照。
因此,居民若要進出口不同種類的貨物,必須先了解是否須向行政當局申請,甚或進出口的貨物是否屬本澳的違禁品。否則,誤墮法網,輕則被檢控罰款,重則隨時坐監。
本報記者 逸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