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考上985獎卅萬未兌現
鄂高考生起訴母校
【本報訊】據環球網二十九日消息:近日,湖北十堰市茅箭區法院審結的一宗糾紛案,引發網友關注。十堰某高中為吸引生源,在該校公眾號上對外發佈招生簡章,其中寫明“高考考入九八五、二一一、'雙一流'高校的,學校給予五至三十萬獎勵”。去年六月,該校學生小王考入“九八五工程”大學,小王要求該中學支付獎勵未果,故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該中學發佈招生簡章,此行為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屬於要約邀請。小王被該中學錄取,雙方合同成立。小王被“九八五工程”大學錄取,根據該中學的招生簡章,小王符合招生簡章約定獎勵對象,小王主張該中學給付獎金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支付五萬
關於給付金額,法院認為該中學發佈招生簡章確定獎勵承諾,是對學生進行獎勵的贈與行為,但該學生考上大學除了自身努力外,與學校和教師的培養也是分不開的,故綜合全案考量,判決該中學支付小王五萬元獎勵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