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 遏止違規 優化流程
張司:朝三方向修兩選舉法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昨日下午三時在中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二場公開諮詢會,聽取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對修法的意見和建議,約一百六十名委員出席諮詢會。
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法務局長梁穎妍、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張永春和梁穎妍分別介紹修法的必要、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諮詢安排,隨後政府代表與出席諮詢會的委員就相關問題交流。
支持修法完善機制
會上共有十五名委員發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認同從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完善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機制。
委員劉富業、施綺華支持修改兩部選舉法,提議是否可考慮增加立法會文化界、醫療界別的議席,又建議增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
張永春提到,當涉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任何修改時,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因應社會的發展,澳門特區的選舉制度不斷完善。
產生辦法不變前提
二〇一二年,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立法會產生辦法以及本地兩部選舉法進行了修改,包括增加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增加立法會直接選舉及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席等。二〇一二年修改兩部選舉法後的實踐表明,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因此,特區政府認為,在維持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不變的前提下,有必要對兩個選舉法作適當修改。提出以下三個修法方向:一是完善資格審查機制;二是加強遏止違規行為;三是優化選舉管理流程。
四界別兩公眾諮詢
張永春在交流環節重點就《行政長官選舉法》的修改問題向與會選委詳細解說,系統介紹了完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的資格審查機制以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相關修法建議。政府代表回答了與會者提出的各項問題,並表示將繼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法案文本。
修改兩個選舉法公開諮詢期為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二十九日,為期四十五日。
特區政府接下來還將舉辦六場諮詢會,其中四場為界別諮詢專場,兩場為公眾諮詢場。
有意參加公眾諮詢場的居民請透過上述專題網頁或致電八九八七 · 一三六五預先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