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昨公吿國務院批覆同意
橫琴口岸次階段區域啓用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國務院批覆廣東省及澳門特區政府,同意分階段啟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二階段區域,涉及總面積逾一萬〇一千多平方米,適用澳門法律實施管轄。
適用澳門法律管轄
按照第1/2020號法律規定,相關延伸區包括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坐標及面積,所劃定的橫琴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二階段地籍圖,也已載於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
同時,行政長官發佈國務院今年四月七日同意啟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二階段區域的批覆,適用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根據批覆內容,上述第二階段區域包括四個區塊:第一區塊為二層交通樞紐平台以及連接其他澳方轄區和地面的通道後續建成部分,共四萬二千多平方米。
澳大連接橋八月用
第二區塊為地面層出入境貨車查驗場、小客車隨車人員驗放廳、客貨車卡口和車道澳方轄區以及連接其他澳方轄區和地面的通道,共四萬二千多平方米;第三區塊為蓮花大橋原內地管轄北側引橋的橋面、橋體(橋墩除外),共一萬三千多平方米。國務院同意自今年四月二十日零時起啟用上述三個區塊。
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在內地境內的橋面、橋體(橋墩除外)屬第四區塊,共三千二百多平方米,自今年八月一日起啟用,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澳兩地政府商定。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其他區域的啟用,國務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批覆。
車道增加至三十條
橫琴口岸二期工程包括蓮花大橋匝道橋、粵澳客貨車道、隨車驗放廳、客貨車查驗場、澳方口岸區二層交通樞紐平台項目和查驗設施設備及其相關配套系統等,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工程滯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本月六日在立法會上表示,珠方已於四月二十日將硬件部分移交澳方,但仍有軟件工程及要聯調聯試,預計八月後可以通車。車道數量將由原來八條增加至三十條,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預計會吸引更多車輛使用橫琴口岸,減低港珠澳大橋口岸的車道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