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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六十萬助卅五困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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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6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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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六十萬助卅五困難戶

    公益金撥六十萬助卅五困難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六十一萬九千元,助三十五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談健檇,男,五十三歲,居石排灣樂群樓。太太沒有工作,要照顧其患病兄長,每月開支大,僅靠談先生每月九千元月薪支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蘇連枝,女,六十一歲,居地堡街平民新邨。丈夫離世,獨居並失業,兩名兒子各有家庭要照顧,沒有接受政府任何資助,對前景感徬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譚惠儀,女,七十三歲,居八達新邨。與丈夫分開逾三十年,獨居。育有兩名兒子及兩名女兒,各有家庭。自己因病定期覆診,每月開銷大,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何自釗,男,五十九歲,居福安街寶麗花園。太太長期患病,要定期覆診,暫未找到工作,同住兒子失業,要照顧四名年幼子女,一家生活極之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張國能,男,六十九歲,居拱北僑光路。與太太離婚多年,獨居,早前因絆倒而無法工作,每月靠政府補貼維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六、申請人李佩瑜,女,三十七歲,居馬交石街南華新邨。全職照顧兩名女兒,丈夫收入不穩,一家人入不敷支。

    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七、申請人汪桂芳,女,七十九歲,居海景園。丈夫去世多年,自己長期患病,也要陪同母親到內地就醫,每月開銷大,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李霞青,女,五十九歲,居逸麗花園。因病無法工作,行動不便,每月治療花去大量積蓄,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九、申請人蔡惠芬,女,五十二歲,居地堡街泉福新邨。患病,需定期覆診,長期服藥,依靠個人積蓄及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王美君,女,四十三歲,居漁翁街亨達大廈。因病要進行手術,花去大筆積蓄,因而無法工作,一名幼女及長期病患、持探親證母親需要照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林素紅,女,六十二歲,居漁翁街亨達大廈。與孫女同住臨時院舍,每月靠社保支持,生活支出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陳恆萍,女,七十歲,居東華新邨。退休多年,要照顧年逾九旬且體弱多病母親,每月靠社保支持,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甘來,男,五十五歲,居台山平民新邨。近年脊骨出現頑疾,無法工作,每月覆診也花去大量積蓄,無計可施。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趙寶添,男,三十三歲,居消防隊巷。其父親長期病患,需要照顧,近年無法工作,一家每月靠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鄧國勝,男,六十八歲,居馬場東大馬路美蓮大廈。與太太離婚多年,每月需到醫院覆診,居住朋友家中,兒子為特殊兒童,獲安排入住院舍,一家生活困難。

    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馮雁玲,女,五十八歲,居青洲坊大廈。居住明愛駿居庭,無業,因中風而失去工作能力,多年來靠殘疾金過活,之後驗出患上疾病,禍不單行。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區麗明,女,七十七歲,居石排灣樂群樓。患高血壓、甲亢及白內障等病症,每月定期覆診,退休多年,靠社保生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賴世和,男,七十歲,居石排灣樂群樓。患多病疾病,定期覆診,期間花去大筆積蓄,全無收入,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謝起吾,女,五十歲,居荷蘭花園大廈。丈夫離世,要照顧兩名兒子,且疾病纏身,花去大筆積蓄,未獲任何資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柯灼金,女,七十歲,居南方花園。患病,已進行手術,要定期覆診,夫婦二人靠社保過活,開月開銷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張志昌,男,六十六歲,居新口岸景秀花園。患糖尿病及高血壓等,沒有工作,太太亦收入不穩,每月交屋租,支出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二十二、申請人王利華,女,四十四歲,居慶運大廈。患病多年,定期覆診,與丈夫分開多年,各自生活。要照顧就讀中學及大學的兒子及女兒,每月支出大,沒有接受任何資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三、申請人陳建生,男,五十一歲,居看台街康和廣場。為非永久居民,長期患病,行動不便,每月覆診,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八千元援助。

    二十四、申請人陳芷茵,女,四十四歲,居羅利老馬路容隆大廈。丈夫離世,要照顧三名年幼子女,其中小兒子患地中海貧血症,要定期覆診,生活支出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五、申請人何志添,男,五十六歲,居三層樓街。與太太離婚多年,要照顧其中一名幼子,每月要交屋租,生活支出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千元援助。

    二十六、申請人鄧雙雙,女,三十七歲,居青洲公務員大廈。無業,患病,與丈夫分居,兩名幼女由丈夫照顧,自己則由持探親證來澳的母親照顧,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七、申請人呂美真,女,五十八歲,居如意廣場金景花園。失業一段日子,丈夫患病多年,無法工作,要共同照顧五名子女,大兒子殘疾,在福建生活,每月支出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八、申請人秦果果,女,五十四歲,居望德樓。患病多年,定期覆診,沒有工作,每月靠她與女兒的社保資助過活,生活壓力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二十九、申請人梁嘉麗,女,三十三歲,居泉碧花園。丈夫離世,家庭頓失經濟支柱,要照顧幼子。因早產關係,兒子定期覆診,每月支出大。

    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三十、申請人莫美嫻,女,六十一歲,居和樂二街宏昌大廈。離婚多年,要照顧三名子女,各自成家立室。自己患病多年,現獨居,靠社保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一、申請人李美芳,女,四十七歲,居中山坦洲鎮。先夫離世多年,要照顧就讀大學的女兒,自己不幸在前山發生車禍,造成身體嚴重損傷,無法工作,要交屋租。

    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二、申請人黃麗英,女,六十八歲,居望善樓。夫婦均已退休,自己因患病,到內地進行手術,花去大筆積蓄,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三、申請人廖光強,男,六十一歲,居青泉樓。太太離世,生前花去大筆積蓄治療,為生活造成沉重壓力,每月靠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四、申請人李影玉,女,五十一歲,居新禧閣。先夫去世多年,生前治療花去大筆積蓄,自己無法工作,更要照顧就讀中學的兒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三十五、申請人林觀玲,女,六十歲,居青雅樓。其屬肢體殘疾,每月靠殘疾津貼過活,使用多年的輪椅經常故障,窒礙出行。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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