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補充教協訪宋碧琪表訴求
補習社發牌聘員申報冀優化
【本報消息】《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已於今年五月一日起正式生效。日前,澳門私立補充教學輔助協會一行拜訪立法議員宋碧琪,雙方就申請程序、准照續期、聘請人員等問題交流意見。
冀優化資料申報
會上,協會理事長陳琬之表示,對於“業務法”的規範,社會意見普遍正面。然而法律實施一個多月以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遇到不少問題,如補習社聘用工作人員除需具備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學歷證明、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外,還需遞交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證明文件。精神健康證明僅能在衛生局申請,排期時間長,以致補習社在聘用人員出現“空窗期”,影響運作。建議當局允許在試工期先提交基本資料,以預先審查資格,待正式聘用時才遞交齊全資料,以助穩定補習社運作。
協會秘書長胡偉明指出,當局優化補習社發出准照的程序,實行“一站式”發牌服務,值得贊同。然而在系統使用上仍有改善空間,如備齊指定資料文件準備上傳時,才發覺系統並無相關欄目可上傳,變相仍須到現場排隊遞交;其次,過往在申報學生資料上,只需提供學校、班級、姓名,現時規定亦要提供學號,對家長及補習社均帶來不便,冀當局進一步優化。
籲盡快清晰指引
宋碧琪表示,本澳漸趨以雙職家庭為主,對於補習教育與課餘託管服務需求也隨之增加。隨着社會發展變化,法律制度也須與時並進,“業務法”對師資門檻、課程質量、教學環境及監察等都有明確規範,相信有助提高業界服務素質,加強保障學生及家長的權益。針對現時新法下,業界所面臨的困難,冀當局盡快釋出更清晰指引,並持續關注及動態評估有關實施情況,進一步與業界溝通,以助業界加快適應,更好推動及促進補習社健康發展。
私立補充教學輔助協會監事長區桂卿、副理事長廖淑英、副監事長關惠冰及理事蕭長英出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