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法規
當局透露今年內將向立法會提交《道路交通法》修訂案。坊間希望藉這次修法,旣可完善本澳的交通法律,同時亦與內地及香港的相關法律更好銜接,方便居民到大灣區生活、工作。
上期已提過部分修法建議,今次繼續提數個問題,希望當局在修法時考慮。年初曾發生兩件事,令社會關注某些行業如何監管。一個是代駕。當局提倡酒後不駕駛,亦加強檢控這類違規情況。大灣區其他城市同樣會檢控酒後駕駛,這並無爭議。問題在於,當車主飮酒後找不到相熟的朋友駕車,目前會找代駕公司派員把座駕揸返家。這種代駕服務存在灰色地帶,有意見認爲與白牌車類同,雖然並非用私家車營業,但因收取報酬,難免引起非議。這需要當局在修法時明晰。
另一項與白牌車類同的服務本澳雖曾經出現,但已被當局取締,這就是網約車。外國甚至鄰近地區均有網約車這個行業,倘有商人擬投資,當局又會否考慮開放,讓人們,尤其是旅客多一項出行選擇?
還有是外賣送貨員。當局曾因外賣員的尾箱問題作出檢控,及後解釋只要符合法例規定即可。法例的標準也較爲含糊,以致電單車安裝的外賣箱是否合規,有時連業界也未必清楚。
秦 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