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B12版:港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李家超:港發揮所長推人幣國際化
海關檢近五百萬元私煙
初選案十六被告不認罪
重遊維港
禁“獨歌”傳播維護國安
機場海關檢二百萬元可卡因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6月10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初選案十六被告不認罪

    初選案十六被告不認罪

    法院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中新社香港九日電】香港非法“初選”活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四十七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當中十六人不認罪。案件九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裁定,十六名不認罪的被告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

    據港媒報道,十六名不認罪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和吳政亨。控罪指各被告於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一月七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案件九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法庭裁定十六名被告控罪表證成立,需要答辯,當中十三名被告擬出庭自辯。

    本案其餘的三十一名被告,包括黃之鋒、戴耀廷、胡志偉等人,早前已認罪,部分被告轉作控方證人。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