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十六被告不認罪
法院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中新社香港九日電】香港非法“初選”活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四十七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當中十六人不認罪。案件九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裁定,十六名不認罪的被告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
據港媒報道,十六名不認罪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和吳政亨。控罪指各被告於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一月七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案件九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法庭裁定十六名被告控罪表證成立,需要答辯,當中十三名被告擬出庭自辯。
本案其餘的三十一名被告,包括黃之鋒、戴耀廷、胡志偉等人,早前已認罪,部分被告轉作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