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人大原副主任陳如桂被訴
【中新社北京九日電】九日從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檢方起訴指控,陳如桂利用擔任廣州市原建設委員會主任、建設工委書記,廣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中山市委書記,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隱身幕後收錢斂財
公開資料顯示,陳如桂生於一九六二年九月,廣東廉江人,一九八三年八月參加工作,一九九二年十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二○二二年十二月,官方通報陳如桂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幫助親屬調整職務”、“權力觀扭曲,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幫助親屬承攬工程、吸收存款牟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踐踏紀法底線,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政商勾連,隱身幕後收錢斂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