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暴動罪成各囚四年多
【香港中通社五日電】二○一九年十一月,有示威者非法佔據香港理工大學校園,並在油麻地一帶聚集,警方拘捕超過二百人。其中五人五日在西九龍法院分別被判監四年三個月至四年十一個月不等。
五名被告年齡介乎廿四歲至三十歲,均被控於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在油麻地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法官判刑時表示,案件有二百一十三人被捕,示威者投擲大量汽油彈,對附近人士帶來極高人身和財物安全的風險,公共設施被嚴重破壞。
案件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不論被告在哪個時段加入也必定知悉現場情況,考慮到被告沒有親身使用暴力及裝備有限等因素,酌情扣減刑期,判五人分別監禁四年三個月至四年十一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