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婦泰墜崖案被告判囚卅三年
【香港中通社三日電】“中國孕婦泰國墜崖案”近日三審宣判,被告人獲刑三十三年四個月。
媒體引述“中國孕婦泰國墜崖案”當事人律師二日表示,該案三審判決結果已公佈。泰國最高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構成蓄意殺人未遂,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但鑒於被告人在庭審過程中配合法庭調查,予以減輕處罰,最終判處被告人俞某冬有期徒刑三十三年四個月。
當事人王女士表示,對該判決結果滿意,感謝泰國法院公平公正的審理,目前刑事案件已結束,但自己一直未和俞某冬離婚,接下來會進行離婚訴訟。
據此前媒體報道,二○一九年六月,懷有三個月身孕的王女士與丈夫俞某冬到泰國遊玩時發生爭吵,被俞某冬推下三十四米高的懸崖,墜落過程中被大樹攔住保命,但身上十七處骨折並流血。王女士甦醒後指控,她是被俞某冬推下懸崖的。同年六月十七日,俞某冬被泰國警方逮捕。泰國警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已掌握相關證據,根據泰國法律,嫌疑人最高會被判處終身監禁。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該案在泰國烏汶府法院開庭。庭審中,俞某冬聲稱自己無罪。該案連續開庭七天,三月二十四日,烏汶府法院一審判決俞某冬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判處其終身監禁,附帶五百八十六萬泰銖(約合十六點八萬美元)民事賠償。宣判後,俞某冬當庭表示將上訴。
二○二一年五月,該案在泰國進行了二審。二審判決結果顯示,法院將被告人俞某冬的蓄意殺人未遂罪名更改為無預謀殺人,其刑期由一審的終身監禁被改為監禁十年。王女士對該判決結果不滿,向泰國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