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撥四十三萬助廿四困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四十三萬二千元,支援廿四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呂社燕,女,五十四歲,居望德樓。因殘疾,患病,沒有工作能力,要照顧在中山五桂山住院的母親,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方炳森,男,七十歲,居珠海。先後做了心臟及全喉切除手術,無法說話,行動不便,與太太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二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何業新,男,六十一歲,居關閘馬路。之前做了手術,定期到醫院換藥,太太患病,二人失業多年,靠殘疾金維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三千元援助。
四、申請人陸開懷,男,五十四歲,居羅保博士街。患病且失業多年,已離婚,育有一子,隨母生活,需支付生活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五、申請人佘玉華,男,八十二歲,居石排灣樂群樓。患病,早年赴福建就醫,需定期覆診。夫婦二人均無收入,靠社保維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六、申請人譚嬌容,女,四十一歲,居永寧廣場。丈夫突發去世,獨力照顧兩名幼女,每月收入有限,且要供樓,未獲政府任何的資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七、申請人黃長阮,女,五十六歲,居關閘廣場。因患病長期失眠,沒有工作,丈夫行動不便,靠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八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梁添貴,男,六十三歲,居氹仔威翠大廈。患冠心病須“通波仔”,每月覆診,長女沒有工作,妻子收入有限。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九、申請人林艷碧,女,五十四歲,居南華新邨。離婚多年,無收取前夫贍養費,獨力供養兩名幼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鄭毅芳,女,五十一歲,居沙梨頭魚鱗巷。偶爾做兼職,每月要交租,兒子收入不穩,靠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韋佩婷,女,三十三歲,居杏花新邨。丈夫患病,定期到山頂醫院覆診,無法工作,靠社保過活,在內地租房。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八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顧敦發,男,九十七歲,居氹仔濠庭都會。太太去世多年,他本人疾病纏身,與女兒居住親戚家。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黃國民,男,五十二歲,居宏建大廈。失業多年,又因治療入不敷支,與太太離婚,兩名女兒及一名兒子隨母生活,少聯絡,現住親戚家,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王玲,女,五十九歲,居氹仔海灣花園。患病,沒有工作,丈夫任汽車公司散工,收入不穩,每月交屋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孫彩銀,女,四十八歲,居廣華新邨。無業,患病,離婚多年,要照顧兩名女兒及一名兒子,靠經濟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譚永傑,男,四十歲,居士多鳥拜斯大馬路華仁中心。患重病,失業,太太待業,要照顧幼女及母親,生活困難,靠自己的殘疾金及母親社保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陳敏,女,五十七歲,居惠愛大廈。丈夫因家中發生火災而不幸去世,財物盡毀,花去大筆殮葬費,要照顧兩名兒子,生活壓力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五千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關月嬋,女,五十六歲,居快達樓。丈夫中風後需全程照顧,因而無法工作,自己也患病,同住社屋,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梁平珍,女,五十六歲,居杏花新邨。失業,患病,靠積蓄及向親友借貸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郭桂芳,女,五十六歲,居如意閣。早年患病後長期覆診,每月交屋租,丈夫收入有限,每月獲社保殘疾金。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馮曉莉,女,三十五歲,居珠海香洲區。幼兒患病,花去大筆積蓄治療,丈夫為內地人,自己每月收入有限,需長期跟進治療,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二、申請人何帶環,女,五十九歲,居青洲坊大廈。丈夫患重病,花去大筆醫療費,獲殘疾金。自己收入有限,要照顧兩名兒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三、申請人楊金玉,女,五十六歲,居蓮峰廟石街。患病,長期覆診,沒有工作能力,離婚多年,要照顧長期病患兒子。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四、申請人陳玉峰,男,九十三歲,居快富樓。年紀老邁,太太受傷骨折,行動不便,二人靠社保支援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