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踩單車釀車禍法辦
【本報消息】六旬翁午膳飲酒後踩單車,結果行經祐漢新村第六街與祐漢新村第八街交界時疑因無讓先與一部電單車相撞,治安警接報到場處理時揭發有人醉駕,移送法辦。
涉事醉翁姓林,六十多歲,本澳居民。上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治安警接報祐漢新村第六街與祐漢新村第八街交界發生一宗涉及單車與電單車相撞的交通意外,警員到場處理時發現單車駕駛者滿身酒氣,經檢測證實其體內酒精含量二點四五克,屬醉駕;電單車司機則通過酒精測試。經警方初步調查,懷疑林某當時出路口無讓先釀禍。
查問下有人亦承認午膳時曾飲酒。
一賭場員工涉醉駕
另一宗醉駕案涉事私家車男司機姓名特別,二十多歲,賭場員工。治安警表示,警員於上月二十七日近凌晨一時在筷子基街查車時,截獲涉案私家車,期間發現有人身帶酒氣,經酒精測試驗出體內酒精含量一點二五克,屬醉駕。
上述兩宗案件暫未有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