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會54萬助28困難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五十三萬九千元,助廿八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龔建群,男,六十六歲,居青蔥大廈。因心臟病安裝心臟起搏器,需定期複診,花去大量積蓄,每月需供樓,大兒子長期患病,無法工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申請人鄧彩英,女,五十七歲,居台山新城市花園。經常胡思亂想,需定期複診,長期患病,因澳門治療費高而轉至內地求醫。配偶去世,用上一筆殮葬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李之偉,男,七十二歲,居青洲區。患慢性腎臟病,需長期治療,花去大筆醫療費,現居社屋,靠社保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四、申請人黃悅敏,女,六十三歲,居威龍花園。早年患病,一直獲公立醫院跟進,曾轉介至珠海治療,靠社工局支援,生活拮据。兒子疫下收入有限,女兒已成家並育有一兒。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郭綺霞,女,六十一歲,居氹仔湖畔花園。每月需供樓,患疾病,需用拐杖輔助,兒子同樣患疾病,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六、申請人李秀麗,女,四十九歲,居青洲坊大廈。患腰椎盤突出和腰退化等疾病,無法工作,病情反覆,需定期赴內地治療,與兒子靠政府援助維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七、申請人趙國週,男,六十二歲,居住拱北。患糖尿病,沒有工作,靠積蓄過活,須定期到醫院複診,視力不佳,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趙汝球,男,六十七歲,居石排灣樂群樓。出生不久被父母拋棄,靠拾荒維生,身體不佳,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九、申請人彭水香,女,四十五歲,暫住善牧中心。兄長早年因修路時遇爆炸意外昏迷多日,需大筆醫療費,其嫂求助於她。其又因經濟困難,兒子暫住青暉舍,需支付每月食宿費用。丈夫在珠海任職保安,收入有限。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鄺麗萍,女,六十二歲,居廣華新村。患病多年,需到醫院跟進治療,未有好轉,失業多年,靠社保過活,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許麗雲,女,六十九歲,居吉祥樓。中風後右半身癱瘓,說話不清,姐弟同住,聘請工人照料,每月支出大,多次跌倒受傷送院。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陳學惠,男,七十七歲,居石排灣樂群樓。患病多年,常到內地治療,每月開支大,夫婦靠社保援助維生,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林建明,男,五十一歲,居望善樓。一直失業,靠社服機構援助,跟太太離婚多年,三名子女仍在求學階段。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陳宏俊,男,六十六歲,居工業街一帶。太太患病,花去大筆醫療費,一家人除生活開支外,還需付每月屋租,靠社保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梁偉健,男,廿八歲,居望德樓。因殘疾不能自理生活,與母親同住,二人每月靠社保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張麗雲,女,五十五歲,居石排灣樂群樓。母親離世後花去近五萬元殮葬費,至今未還清,父親住院治療,女兒剛畢業不久又遇疫情,生計堪憂。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蘇志續,男,五十七歲,居黑沙環。肺部出現問題,先後在本澳及內地求醫,花去大筆醫療費,之後持續複診,失去工作能力。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余北興,男,五十五歲,居亨達大廈。患病數年,經常睡不了覺,情況嚴重,定期到醫院複診,長期服藥,兒子無工作,靠每月社保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蔡輝華,男,三十五歲,居望賢樓。一家均無工作,其本人患病多年,又要照顧年邁母親,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任振煊,男,四十三歲,居威苑花園。需照料患重病胞弟,太太無業,子女正值求學階段,兩名七旬父母同住並需要照顧,還要交付房租,甚感吃力。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李滿,男,五十八歲,居黑沙環。早年受傷後不良於行,多年無工作,靠社工局每月發放的殘疾金過活,每月需支付屋租及水電等雜費,生活艱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二、申請人鄧曉盈,女,五十一歲,居鮮魚里。丈夫不幸患病,花去大筆醫療費,需定期複診,自己無工作,小兒子正在升學,還要照料同住姑姑,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三、申請人黃旗升,女,四十三歲,居石排灣。因患病不能工作,每月花去大筆醫療費用,生活開支大,跟前夫無來往,並要照顧就讀小幼的兒子及年邁父親。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四、申請人張可欣,女,廿九歲,居青怡大廈。為殘疾人士,沒有收入,同住母親也殘疾,靠父親月薪應付每月開支。福無重至,母親近期又患病,花去大筆醫療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五、申請人官永發,男,四十八歲,居筷子基區。因病沒有工作多年,積蓄耗盡,定期複診,沒有申請任何機構援助。
申請人與妻子離婚,兒子同她一起生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九千元援助。
二十六、申請人杜安娜,女,六十九歲,居氹仔南貴花園。與丈夫離婚多年,現同女兒及外孫一起生活。女兒近年患病,花去大筆醫療費,令生活擔子更重。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七、申請人陳紹平,男,四十二歲,居南澳花園。一家四口同住,大兒子獲轉介至內地醫院進行心臟移植手術,太太亦患病,不能過度操勞,每月需交屋租,並無接受任何資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八、申請人黃秀興,男,五十五歲,居青翠樓。為單親家庭,被判定為視力殘疾,又患糖尿病,與兩名兒子同住,皆處於求學階段,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