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稱將盡快開投新合同增電支種類
“咪錶位”昨起拒投幣
【本報消息】《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律雖然今年八月一日才生效,但當中的公共道路泊車“咪錶位”的泊車費僅可電子繳付的規定昨日率先生效。昨日所見,街邊“咪錶位”已封閉投幣口,不再接受現金及“消費卡”支付泊車費,公衆只可沿用澳門通或銀聯“閃付”系統付費。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表示,將加強各方宣傳,冀推動居民多使用電子貨幣。
半數故障涉投幣
根據政府在提交《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的理由陳述,採用電子方式繳付泊車費日漸普及,現時市面已較難購置接受硬幣的“咪錶”,且“咪錶”系統在運作、維修保養及體積等亦欠優勢,因此建議泊車費以電子方式繳付。按照當局早前表示,目前“咪錶”投幣僅佔一成二,電子支付佔八成八。過去三個月“咪錶”故障率爲百分之〇點一三,五成與投幣有關。
有駕駛者認為,已習慣使用澳門通“入錶”,但取消投幣可能對不諳電子支付的長者帶來不便。亦有居民反映不接受現金支付不太方便。
多宣傳電子支付
另外,現行“咪錶”經營合同已於四月三十日屆滿,昨日起公共泊車服務改由特區政府提供,並透過短期取得服務方式管理,咪錶泊車費會直接作為特區政府收入。至於新的“咪錶”合同何時公開招標則未有確切時間。交通局長林衍新昨出席活動時表示,正構思“咪錶”合同公開招標內容,將要求承標公司新增二維碼及其他類型的電子支付,便利居民。標書已準備得“九九十十”,爭取盡快招標,現正等待補充的行政法規公佈。
林衍新並感謝居民配合、理解政府推行電子支付政策。將在各停車場及咪錶張貼吿示,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