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關注身份電子標識安全性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常會昨日上午十時首次開會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修訂案。一常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法案引入具確認居民身份效力的電子標識,但一常會關注電子標識的安全性及使用場景,以及新身份證的卡面及集成電路裡顯示資料的增減問題。
李靜儀指出,法案條文列明“身份證明局亦負責透過統一電子平台發出居民身份證的電子標識,經公共實體或獲許可的私人實體以適當的設備查驗電子標識後,視為已符合出示或使用居民身份證確認身份的法定要求。”一常會關注電子標識以何種方式呈現,其式樣及顯示資料內容為何?是否如同目前身份證式樣,還是需以設備讀取才可查驗資料?同時,由於經許可的私人實體亦可使用,究竟哪些機構可配備相關查驗設備?以及讀取到的資料會否儲存還是自動消滅?此外,亦關注集成電路的資料安全問題。
關注資料互聯安全
“個人資料的處理”條文方面,法院及檢察院長法官及刑事警察機關有權查閱其所處理的訴訟或偵查程序參與人的民事身份資料及對有關資料作處理。為此,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檢察長辦公室及刑事警察機關可根據“個資法”的規定,採用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方式輔助具職權實體查閱及處理有關資料。一常會關注“資料互聯”的原因,以及其技術和安全、個資考量等。
新身份證資料增減
法案在居民身份證內載有的資料亦有增減,如新身份證刪除身份證首次發出日期、身高、出生地;集成電路內則增加配偶姓名、身高、出生地代號。一常會冀政府說明修改原因,尤其是刪去發出日期會否造成居民填寫資料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