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法院廉署不適者戴口罩
【本報消息】因應特區政府最新公佈調整佩戴口罩的措施及相關指引,各級法院辦事處及廉政公署昨日發佈佩戴口罩的最新安排。
自本月廿八日起,所有進入法院及廉署各辦事處的人士,如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流涕等流感樣症狀,又或個人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時,必須佩戴口罩。
各級法院辦事處表示,其他到各級法院內參與訴訟活動或旁聽審判之人士,則建議佩戴口罩。
廉政公署表示,無上述症狀者,建議佩戴口罩。籲居民留意並配合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