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磚國仲裁合作論壇惠州舉行
【本報消息】由惠州仲裁委員會及廣州仲裁委員會主辦,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秘書處(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協辦的“金磚國家仲裁合作論壇暨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工作會議”於本月二十日在惠州舉行,省司法廳、惠州市領導、金磚國家仲裁機構、大灣區“九加二”城市仲裁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等機構派員參加。
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黃奕致詞時表示,金磚國家仲裁合作論壇是金磚合作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致力更好構建更公平、公正、合理的國際貿易秩序。希望此次論壇能夠凝聚合作共識,推動國際仲裁事業共商共建共享。
惠州市副市長陳海波致詞稱,期待大灣區仲裁事業在深化國際合作中構建仲裁國際化新優勢,在灣區協同發展中打造仲裁一體化新體系,推動國際仲裁合作向更高品質方向發展。
會議上,來自中國、巴西、俄羅斯、印度、南非仲裁機構代表共同簽署並發佈《金磚國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識》。廣州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王天喜指出,此次金磚國家仲裁機構共同簽署《南沙共識》,為國際仲裁的未來擘畫了藍圖,各方將加強合作交流,共促國際仲裁高質量發展。
澳門仲裁協會會長郭頴玫主持“金磚五國與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合作”論壇時表示,隨着金磚國家與大灣區近年的合作日漸頻繁,包括仲裁案件增多,落實各項雙邊協議等,更印證了愈來愈多當事人會選擇採用仲裁解決商業爭議。
她指出,金磚國家採用不同法律體系,語言及文化背景存在差異,而仲裁程序需要滿足來自不同背景當事人的要求。正如內地、香港及澳門三個法制所帶來的挑戰及機遇,多樣性及國際化使大灣區仲裁服務在處理金磚國家商業糾紛時具有獨特優勢。 郭頴玫認為,面對全球化及一體化,金磚國家與大灣區之間在仲裁方面有更大的合作空間,可融合各種仲裁規則優勢,為當事人提供一個有效率、中立、公正的爭議解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