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加強監管單車
各業復常後,不少居民發現街區踩單車代步或送外賣者增加。由於單車裝備和速度等問題,在以機動車輛為主的小城,不時險象環生,甚至曾發生奪命意外,故社會一直有聲音認為需要進一步規管單車。
近年快遞行業興盛,加上部分外僱喜以單車代步,單車不時在道路上穿梭,更有人踩單車上行車天橋。不少駕駛者認為踩單車人士大多安全設備不足,如沒有佩戴頭盔、單車沒有安裝車燈,部分人更缺乏守法意識,不按交通燈號或道路指示,或在行人道及馬路間隨意行走,嚴重影響行人及其他駕駛者的安全。
當局有意修訂實施逾十五年的《道路交通法》,社區人士應藉此加強規範單車使用,如設立單車登記制度,加強監管。小城車多路窄,單車在公共道路行駛應有相應規則和禁止使用的範圍,並需監管單車行駛的配備、駕駛者的裝備等,以保障駕駛者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此外,部分經常往返內地與澳門的人士,會使用電動滑板車、單輪車等代步。近期鄰埠有意修訂交通條例,將相關電動車納入規範,意味着日後可合法使用。本澳《道路交通法》修訂也應考慮有關電動車輛是否適合在本澳道路行駛,避免灰色地帶而產生安全隱患。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