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法查明通”助力裁判案件
穗深港澳司法合作灣區前列
【本報記者廣州十八日電】廣州、深圳促與港澳司法合作獲得成果。
廣州中級法院破解域外法查明難題、深圳前海創新跨境商事法律銜接對接,均入選首批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典型案例。
在廣州,去年三月底廣州中級法院的“域外法查明通”平台正式上線。平台高效整合了域外法查明資源,嵌入域外法案例檢索、法律法規檢索和可視化統計分析三大功能,為法律從業者、社會公眾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域外法查明途徑。
“域外法查明通”創新亮點一是全面系統,拓寬“找法”廣度。集合域外法查明案例、法律法規、裁判文書三大資源庫,收入全國五十多家法院的域外法查明案例三百三十一件,域外法律三萬餘部,裁判文書七萬餘份,提供域外法律資源庫鏈接。
二是是專業精細,提升“用法”準度。
通過提煉關鍵詞、梳理文書要素、突出標識案例文書適用、多角度聯想同類案件、數據分析,對適用域外法裁判文書精準“再加工”,激活司法大數據。
穗新平台作用凸顯
三是高效便捷,加快“尋法”速度。AI技術快速定位檢索內容,將檢索需求精細智能呈現,並配套引入《域外法查明操作指引》,“一站式”解決域外法查明難題。廣州中院“域外法查明通”平台上線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訪問量達到七萬四千多次。
在應用方面,自上線以來,廣州中級法院適用域外法進行裁判的案件十二件,其中有十件使用該平台查找獲取了域外法。
在深圳,前海創新跨境商事法律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通過“一個突破,兩個支撐,三方聯動”實現對接。“一個突破”指運用特區立法權出台前海合作區條例,允許民商事合同當事一方為在前海註冊港澳外資企業協議選擇適用法律,突破《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需合同涉外方可適用域外法規定。
粵港澳聯營所最多
“兩個支撐”指通過前海法院“港區調解”、“港區陪審”制度以及深圳國際仲裁院聘請香港法律專業人士擔任理事、仲裁員等參與國際仲裁制度,保障落實當事人適用境外法的選擇。
“三方聯動”指通過成立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設立域外法查明機構和打造“一帶一路”法治地圖項目為適用境外法提供服務保障和資源支撐。推動前海法律服務業高水平開放,促港澳司法深度交流,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至今年二月前海法院適用域外法審案一百六十六件,適用香港法審理一百一十七件(全國法院第一);深圳國際仲裁院適用域外法案件一百一十二宗,適用香港法六十宗,受理案件總爭議金額一千二百多億元人民幣,躍居亞洲第一、全球前三;全國十六家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有八家落戶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