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行講解會為業界介紹法律法規
當局籲導遊商號守法經營
【本報消息】旅遊局/消費者委員會訊:旅遊局及消費者委員會日前召開講解會,加深旅遊業界對現行法律規定的了解,會上要求旅行社及導遊須嚴格遵守法律,接待團客的商號切勿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誠信經營。
遏止侵權違規
為杜絕來澳團客被強迫購物的侵權行為,旅遊局及消委會約見旅遊業相關商會,以及接待團客的商號等代表召開講解會,分別介紹規範旅行社及導遊職業的經四十二/二○○四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四十八/九十八/M號法令相關規定,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及處罰制度。
講解會上消委會詳細介紹“消保法”各項規定,以加強商號知法守法的意識。
籲維護良好形象
消委會執委會主席梁碧珊敦促業界須守法經營,保障旅客各方面權益,維護澳門良好的旅遊購物城市形象。
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長鍾卓業在講解會上提醒業界在執行職務時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出席講解會有:澳門旅遊業議會、澳門旅遊商會、澳門旅行社協會、澳門酒店旅業商會、澳門專業導遊協會、澳門導遊公會、澳門導遊促進會、澳門休閒旅遊服務創新協會及多間接待團客的商號等,業界代表相繼提問,相關部門逐一答解,同時,再次提醒商號須依法誠信經營,保障旅客消費權益。
旅遊局及消委會將持續加強聯合巡查,確保商號依法經營,若發現任何違規行為,將依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