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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4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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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近四十萬助廿五困戶

    公益金撥近四十萬助廿五困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三十九萬八千二百元,助廿五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 申請人徐亞月,女,五十歲,居福隆新街。丈年身患多種疾病,要經常到內地接受治療,現正於內地休養,無法自理,需僱工人照料。申請人因早前受疫情影響,無法支付屋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李錦波,男,六十三歲,居黑沙環。自手術後行動不便,多年沒有工作,靠政府援助維生,經濟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三千元援助。

    三、申請人鄭麗芳,女,五十一歲,居廣華新村。腿部不適,站不穩,無法走遠路,主治醫生曾建議其檢測腦部,但因經濟問題擱置,無工作多年,靠向親友借錢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黃燕利,女,四十二歲,居望廈社屋。丈夫腿部受傷後失去工作能力,沒有收入,由於留澳時間不長,未能申請社工局援助,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五、申請人陳仲珍,女,六十六歲,居土庫圍。每月靠殘疾金過活,恆常醫療費用近一萬元,冇任何收入,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六、申請人黃雅芝,女,四十四歲,居永寧廣場。患病多年,失去工作能力,丈夫因患同類病失去工作多年,二人靠殘疾金過活,每月支出一定額的藥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七、申請人鍾秀茵,女,四十八歲,居民安新村。患慢性病多年,行動不便,沒有工作,居社屋,每月靠社保殘疾金及津貼過活。另患精神疾病,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梅潤珍,女,七十歲,居台山區。退休多年,八旬丈夫之前患急性中風,不能自理,兒子左耳失聰無業,數年前離婚。申請人與丈夫每月靠社保支持。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九、申請人王邦俠,女,五十七歲,居望善樓。膝頭疼痛難忍,寸步難行,之後做了膀胱手術,花費逾八萬元。後因任職莊荷多年,右手臂韌帶斷裂,需長期治療,每月靠社保及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申請人陳斯明,男,七十歲,居連勝街。無兒無女,常居廣州,偶爾回澳複診,患糖尿病,暫住友人家。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劉汝成,男,六十六歲,居十八間。患頸椎腰椎病多年,需長期到醫院就醫,因住唐樓,無人照顧上落樓,又不敢做手術,無工作多年,正收取殘疾金。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許榮煌,男,六十六歲,居望夏社屋。體弱多病,頸椎問題尤其嚴重,常到內地醫院就診。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廖藕然,男,九十五歲,居紅窗門街。身體功能衰退,不良於行,患腦退化,聽力重度殘障,需要人照料。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千二百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林仲琴,女,廿六歲,居海南花園。自小體弱多病,沒有收入,丈夫為內地人,持行街紙,她本人及女兒日常起居靠丈夫照顧。一家積蓄有限,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朱華國,男,五十八歲,居運順新村。患病多年,要到內地跟進治療,無法工作,經濟拮据,未獲社工局資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袁翠媚,女,三十歲,居岐關新村。一家租住一房廳單位,每月支出大,存款有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黃志強,男,四十八歲,居祐漢區。夫婦二人失業,無任何收入,又要照顧年邁母親及三名子女,每月租金六千元,生活開支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張煥韶,女,五十二歲,居青洲社屋。兒子因病去世,處理後事花費約八千元,後向親友借款約四萬元,生活困苦,自己又患慢性病,無業,靠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黃金長,男,五十九歲,居保利達花園。太太昏迷住院一段時間,花費超過七十萬元,申請人向親友借款廿多萬元,其他費用靠兩名兒子支持,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李麗英,女,五十一歲,居青洲社屋。丈夫去世,花了大筆殮葬費。與兩名子女分居,又患上多種疾病,靠社工局援助金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廿一、申請人黃衛華,男,五十七歲,居岐關新村。太太患病多年,期間花去大筆醫療費,之後醫治無效去世。現要照顧年邁母親及女兒,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廿二、申請人周平愛,女,六十二歲,居青洲社屋。已退休,丈夫月收入不多,大女兒居內地,二女在外租屋,近期母親因病去世花費大筆殮葬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廿三、申請人歐陽鳳金,女,五十二歲,居望德樓。因病花費大筆醫療費,長期在家中休養,每月診治費龐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廿四、申請人任雪芳,女,四十五歲,居台山區。單親,獨力照顧殘疾母親和兒子,與丈夫分開多年,自己患病多年,要應付高昂手術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廿五、申請人梁桂珍,女,六十七歲,居沙欄仔。患糖尿病及其他疾病,要照顧年邁母親,須長期複診,又要照料無業妹妹,每月靠自己的殘疾金及母親的養老金過活,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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