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央積金調整須按機制
【本報消息】議員李靜儀問及會否提升長者養老金及恢復注資央積金。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養老金及央積金需按法律機制安排,不能隨意調整。指現時年滿六十五歲的長者每年收取的現金分享、養老金及敬老金,最高有六萬八千二百二十元,即平均每月約五千六百八十五元。明白部分長者較困難,但社工局亦有措施支援。
養老金自二○二○年一月調升至三千七百四十元,賀一誠表示,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本澳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CPI)為百分之○點八九,由於CPI未達到觸發調整養老金機制的百分之三標準,因此今年養老金仍會維持三千七百四十元。強調養老金金額調整需依據法律機制進行,一旦CPI達標必然檢討,而非長官意志隨意決定。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已停止注資多年,政府今年會否恢復注資七千元。賀一誠表示,本澳約有四十萬人有央積金帳戶,倘每人注資七千元,即每年約需三十多億元預算支出。政府今年下半年將準備明年度財政預算案,倘計入央積金三十多億元支出,財政能達至收取平衡,甚至有盈餘,即使“有一元盈餘,政府都會去做(恢復注資)"。重申需按法律規定調整。另外,賀一誠回應議員高天賜的提問時表示,照顧者津貼會加大名額及放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