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覆審對澳大麥徵稅措施
【本報訊】據界面新聞十四日消息:商務部網站十四日發佈公告,決定自十五日起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進行覆審。本次覆審的內容為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本次調查自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開始,應於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前(不含當日)結束。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商務部發佈二○二○年第十四號和第十五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自二○二○年五月十九日起五年。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中國酒業協會向商務部提交了《大麥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覆審調查申請書》,主張中國大麥市場形勢發生變化,請求商務部就繼續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進行覆審,並根據覆審結果取消徵稅措施。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商務部就收到覆審申請事宜通知了中國國內大麥產業、澳大利亞駐華大使館和澳大利亞穀物產業市場准入論壇,並向其轉交了申請書的公開文本及保密資料的非保密概要。規定時間內,調查機關未收到評論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起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進行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