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泊車費便民為先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昨完成立法會小組會的討論,將排期送交立法會大會審議。若獲得通過,路邊咪錶位最快下月起全面實施電子支付,停用硬幣。惟現時路邊咪錶位僅得硬幣及電子貨幣卡(澳門通及銀聯雲閃付)兩種支付方式,要待全面更換新的路邊咪錶機才能引入更多電子支付方式。換言之,咪錶位或一段時間只能“獨沽一味”拍卡支付。
政府在法案建議路邊咪錶位取消硬幣支付,改為電子支付,原因乃市面上已較難購置接受硬幣付款的咪錶機,同時該系統在運作、維修保養及體積等方面欠缺優勢。咪錶位引入電子支付乃大勢所趨,可方便居民出門毋須攜帶現金,亦可減少人力收集硬幣及點算的成本,提高停車位管理的效率,值得肯定。
當局此前說法都是待公共咪錶服務合同重新批給,引入新的電子支付咪錶系統後,再取消硬幣支付。但至昨日突然釋出,路邊咪錶位電子支付將於五月一日生效,即最快半個月後,路邊咪錶位就停用硬幣支付,卻沒有手機支付,僅得拍卡支付一個途徑,被批評擾民、倉卒。
咪錶泊車服務合同將在四月三十日屆滿。運輸工務司司長上月底受訪時指出,正與承批公司磋商短期續約半年,若無法達成共識,便會短期開標。如果成功續約半年後,重新判給咪錶泊車合同,再逐步更換全澳咪錶,即可能有半年時間都要拍卡付費。
法案並建議公共停車場泊車費可用現金或電子支付,但有例外情況,當局可透過公共停車場專用規章規定只接受電子支付。政府解釋,考慮到未來科技發展以及個別公共停車場基於規模較小等原因,適宜採用全面電子化方式管理,因此可按實際需要規定僅接受電子支付。此舉亦惹異議,雖然電子支付是大勢所趨,但不能因公共停車場大或小就全面改為電子支付,首先既然停車場設置收費處及工作人員,為何不能接受現金?若有人忘記帶手機,是否就無法支付停車費用?全面電子支付也要有充足的準備,未來街頭咪錶或公共停車場電子支付應先增加支付途徑,如參考內地手機掃碼就能支付費用。支付改革總的方向應朝向更便民方式考慮。
夏 耘